关于延长2018年票据报销截止时间的通知
各学院、各部门、各单位:
按照规定,经济业务发生后应及时办理财务报销,当年票据最迟报销时间可延迟到次年三月底。由于今年学校实施新的政府会计制度、更换财务管理系统等原因,经研究,将2018年票据报销的截止时间延长到2019年6月30日。
财务处
2019年4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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